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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0 2023-06-05 02:20:54
对于一般的住宅建筑,七层及以上的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消防电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0m^2。其他建筑不应小于6.00m^2。当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m^2,其他建筑不应小于10m^2。
(2)消防电梯间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在首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日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3)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或具有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
(4)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
(5)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他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F 2. ooh的隔墙隔开,当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6)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应按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60s计算确定。
(7)消防电梯轿厢的内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8)消防电梯轿厢内应设专用电话,并应在首层设供消防员专用的操纵按钮.
(9)消防电梯间前室门口宜设挡水设施。消防电梯井底应设排水设施,排水井容量不应小于2.00m3,排水泵排水量不应小于1oL/s。
(10)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应采取防水措施
(11)消防电梯可与客梯或工作电梯兼用,但应符合上述各项要求。
(12)在高层建筑中布置消防电梯时,应考虑消防人员使用的方便性,并且宜与疏散楼梯间结合布置。
普通客用电梯数量,一般都是套用经验数值。
高层住宅每60~90户设一部电梯。
高层公共建筑,可以根据《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中,住建部提供的参考性标准:
按建筑面积,经济级: 6000 平方米/台, 常用级: 5000 平方米/台, 舒适级: 4000 平方米/台,豪华级:<2000 平方米/台;
按办公有效使用面积,经济级:3000 平方米/台,常用级:2500 平方米/台;舒适级:2000 平方米/台,豪华级:<1000 平方米/台;
按人数,经济级:350 人/台,常用级:300 人/台,舒适级:250 人/台,豪华级<250 人/台。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是2009年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出版发行的书籍,作者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包括《结构(地基与基础)》、《结构(结构体系)》、《规划·建筑·景观》、《暖通空调·动力》、《电气》、《给水排水》、《建筑产品选用技术(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燃气、电气)》、《建筑产品选用技术(建筑、装修)》、《防空地下室》。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高层住宅,其电梯数不应少于2台。
正常室内楼梯的尺寸是长度200mm,宽20mm。
建筑物中作为楼层间垂直交通用的构件。用于楼层之间和高差较大时的交通联系。在设有电梯、自动梯作为主要垂直交通手段的多层和高层建筑中也要设置楼梯。高层建筑尽管采用电梯作为主要垂直交通工具,但仍然要保留楼梯供火灾时逃生之用。
普通客用电梯数量,一般都是套用经验数值。
高层住宅每60~90户设一部电梯。
高层公共建筑,可以根据《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中,住建部提供的参考性标准:
按建筑面积,经济级: 6000 平方米/台, 常用级: 5000 平方米/台, 舒适级: 4000 平方米/台,豪华级:<2000 平方米/台;
按办公有效使用面积,经济级:3000 平方米/台,常用级:2500 平方米/台;舒适级:2000 平方米/台,豪华级:<1000 平方米/台;
按人数,经济级:350 人/台,常用级:300 人/台,舒适级:250 人/台,豪华级<250 人/台。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是2009年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出版发行的书籍,作者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包括《结构(地基与基础)》、《结构(结构体系)》、《规划·建筑·景观》、《暖通空调·动力》、《电气》、《给水排水》、《建筑产品选用技术(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燃气、电气)》、《建筑产品选用技术(建筑、装修)》、《防空地下室》。
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电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梯不应作为安全出口。
2,电梯台数和规格应经计算后确定并满足建筑的实用特点和要求。
3,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宿舍建筑的电梯台数不宜少于两台,12及12层以上住宅建筑的电梯台数不应少于两台。
4,电梯的设置单侧排列时不宜超过4台,双侧排列时不宜超过2排×4台。
1、多层楼消防要求是单层面积超过200平米及以上的,需要两个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单层面积超过1500平米或者总的面积超过3000平米及以上的,需要增加设置自动喷淋和自动报警系统,如果不超的话,只需要设置消火栓和应急照明和灭火器即可。
2、办公室不要堆放杂物阻塞楼梯及通道,上下楼梯要握紧扶手,切勿奔跑;电线及电话应远离通道,以免绊倒通道的人。
3、热饮品要在指定的地方调制,使用电热水器、电炉应特别小心,以免电线负荷过重或漏电伤人;下班离开办公室时,应将所有电器的电源关上。
4、办公桌应保持整洁,锋利及尖锐的文具应小心使用及妥善摆放;文件柜及柜门用完后应立即关上,防止翻倒或绊倒人。
5、若要在高处工作,拿取或存放物品,应使用稳固的梯子,不要站在木箱或纸箱、旋转椅或其它不稳固的物品上。
6、搬运太重的物品,要请他人帮忙,以免伤及背部,当搬动物品时,不要让物品阻碍前进视线。
高层住宅中虽然设置了电梯。但是,楼梯并不能因此而省掉,它仍然可以作为下面几层居民的主要交通工具,作为居民短距离(相邻几层)层间的交通工具,作为非常情况下的住户疏散通道。因此,楼梯是必不可少的,而且其设置位置和数量要兼顾安全和方便两个方面。首先要符合国家《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要注意每部楼梯的服务面积及两部楼梯间的距离,在塔式住宅中。由于楼梯、电梯核心布局较为紧凑,可以采用一部剪刀楼梯,以取得两个方向的疏散口。其次,楼梯位置的选择与电梯的关系要适当,作为电梯的辅助交通工具,应与电梯有机的组合成一组。以便相互补充。对于板式或其他形式的住宅,在安排楼梯位置时,应考虑主要的楼、电梯的位置对住宅平面及体形的影响。在有多向走廊时,如十字形、T形、H形等走廊。应尽可能放置在走廊的交叉点处,以便于多个方向人流的集中。当为一字形走廊时,应根据建筑物的长度和防火规范对安全疏散间距的规定选择适当的位置,以使楼梯的数量尽可能少。
1、《住宅设计规范》4.1.7条规定:“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2、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的规定,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3.1条规定,塔式住宅、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中应设消防电梯。第6.3.2条规定,消防电梯可与客梯兼用。
1、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箱的深度,且不得小于1.50m。
2、高层住宅电梯宜每层设站是为了使用方便,但为了节约投资允许设站间层不超过两层。减少电梯设站有利于节约电梯造价,简化电梯管理及减少损坏率。
3、一般决定电梯输送能力的主要参数为电梯数量、承载能力与额定速度。
4、输送能力能满足5分钟高峰期的乘梯要求,就可以认为电梯的选用是合理的。
《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1999 )规定: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认为一台电梯服务 60-90 户是适宜的。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规定: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 800kg,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应按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 60s 计算确定。
《深圳市民用建筑设计技术要求与规定》规定:在方案阶段,住宅可按下表初步确定电梯数量、额定容量及速度。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高层住宅,其电梯数不应少于 2 台。每层住 40 人、层数为 24 层以上时,应设 3 台电梯;每层住 40 人、层数为 35 层以上时,应设4 台电梯。
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电梯数量应经计算确定。电梯的服务质量应满足以下要求:乘客平均等候时间不宜超过 120 秒,发梯间隔时间不宜超过 60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