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人员设置 | 对监考人员提几点要求

监考人员设置 | 对监考人员提几点要求

1. 对监考人员提几点要求

一般每个考场有三名人员组成,我们分别称这三名人员为监考员甲、监考员乙和监考员丙。

其中监考员乙为女老师,主要负责考生进考场前的物品检查工作,监考员甲为负责人,监考员丙会协助监考员乙进行检查。

三位监考员会要求考生将所有物品全部放在桌子上,然后进行仔细甄别,如果发现有疑似不合规物品,会要求考生将其放在考场外面,比如说矿泉水或者饮料的外包装,也必须撕掉。

考生站在考场门口的指定位置,由监考员乙手持探测仪进行检测,如果发现探测仪报警,监考员同样会仔细甄别,看是否为不合规物品。

2. 对监考人员提几点要求怎么说

作为一名监考老师,应该秉持一颗严格公正之心。在考场上做监考,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执行考试制度,对于诸如作弊,替考的行为坚决不能视而不见。而应该明白的指出来,让当事人受到一定的惩罚。同时监考时对纪律的要求要做到一视同仁,绝不可以厚此薄彼,坏了考场风气。

3. 监考人员实行什么制度

如果有回避事由的,公务员考试监考需要回避。

回避制度是公职人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保持清正廉洁,防止因亲属关系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制度,主要包括任职回避、公务回避。

从公务员有关规定中我们知道,“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会涉及到任职回避问题。

前两种关系我们是可以理解的,那么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具体又包含了哪些呢?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一般是指没有直接血亲关系,但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

4. 监考人员的要求

一般情况下,想当中考监考员,向本学校校长或主管中考考点主任申请基本上就行,但有要求,还必须经过培训才能上岗。

一方面,如果你有直系亲属参加中考考试,那你必须回避,是不符合监考员要求的。

另一方面,跟你在学校的平时表现也有关,如果平时不服从领导,做事马虎,领导会婉言谢绝的。

5. 监考员职责及流程

国家司法考试监考规则

施行日期

2005年7月1日

第一条 本规则所称监考人员是受司法行政机关委托,负责在国家司法考试过程中监督应试人员考试,并依照规定权限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理的工作人员。

第二条 各考点按规定条件选聘、培训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应按照司法行政机关要求,认真学习国家司法考试有关规定,全面履行监考职责,严格执行考场纪律,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第三条 监考人员进入考场时须佩带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制发的监考标志。

第四条 司法考试考点设总监考人一名、副总监考人若干名。总监考人职责为:

(一)负责本考点的监考工作;

(二)依照规定权限处理考试过程中发生的情况和违纪行为;

(三)组织、检查、验收答卷的封装;

(四)向上级司法考试机构提交监考工作报告

副总监考人负责协助总监考人管理本考点的考务工作。

第五条 考点设流动监考员若干。流动监考员的职责为:

(一)负责考场外秩序及联络事宜,配合各考场监考人员处理各种突发情况;

(二)检查、监督考场监考人员的工作;

(三)配合监考人员处理应试人员的违纪行为;

(四)替换场内监考人员;

(五)总监考人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 考场内的监考人员应于每场考试开考前规定时间内到达监考办公室领取试卷,并在检查试卷密封情况后签字确认

监考人员领到试卷后须直接到达考场,不得携卷去其他任何地方。

监考人员严禁自行调换监考考场.

第七条 监考人员在应试人员入场前应检查、清理考场。

第八条 监考人员应引导应试人员准时进场入座,并负责查收禁止带入考场的物品,包括书籍、资料、笔记、报纸、稿纸及电子设备、通讯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检核证件,宣布考场规则和考试要求,宣读注意事项。

第九条 监考人员不得擅自提前或者推迟考试开始时间。

第十条 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禁止迟到应试人员进场。

考试开始六十分钟内,不准应试人员交卷出场。

第十一条 各场考试开始前5分钟,监考人员应面对应试人员启封试卷袋,并逐份清查数量,发现问题的,应立即向总监考人报告。

第十二条 监考人员应指导应试人员按要求填写准考证号和姓名,并逐个核对应试人员填写(填涂)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其所持的准考证一致,应试人员是否与其准考证上的照片相符,其他证件证明与准考证是否一致。

无准考证或人、证不符的,应停止其考试,交考点总监考人处理。

第十三条 监考人员应将缺考人员和考试时间结束前退场人员的试卷、答题卡及时回收。

监考人员应在缺考人员试卷、答题卡上注明"缺考",并填写(填涂)准考证号,并由两名以上监考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 由于考生原因造成试卷、答题卡损毁、脏、皱的,均不予更换。

第十五条 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得做任何解释或暗示,对应试人员就试题印刷不清提出的询问,应当众解答。

第十六条 监考人员发现应试人员有作弊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并按规定的权限进行处理,同时将作弊和处理情况进行登记,将证据妥善保存备查,并由两名监考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七条 监考人员要关心、爱护应试人员,发现应试人员突患疾病,应当及时通知考场外的工作人员陪同考生去治疗。应试人员因病不能坚持考试的,应劝说其停考就医。

第十八条 监考人员在监考期间不得吸烟、阅读书报和谈笑,不准抄题、做题或进入其他考场,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

第十九条 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监考人员应给予应试人员时间提示

第二十条 考试时间终了,监考人员应明确要求应试人员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答题卡)翻放在桌面等待收卷;全部试卷回收前不得离场。

第二十一条 监考人员回收、清点试卷应按自小号到大号顺序排列;发现应试人员将试卷携带出考场的,应立即追回,缺少试卷的,应立即报告总监考人。

第二十二条 监考人员回收本考场试卷完毕后,应立即由两名监考人员将将试卷送至考点监考办公室集中封装。

第二十三条 每场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清理考场。

第二十四条 监考人员应按规定认真逐项填写有关表格;全部监考工作结束后,监考人员应提交监考报告。

第二十五条 监考人员、相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给考试工作造成损害,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给予相应处理。

第二十六条 监考人员有违纪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规则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司法部2004年7月1日发布的《监考规则》同时废止。

6. 对监考人员提几点要求和建议

家长巡考过后的意见和建议可以这样写,首先写肯定的意见,对巡考过程中的表现良好的部分肯定和表扬。

其次写需要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主要选择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7. 监考员的基本要求

当监考员出现意外情况时替补上场的。

详细解释

1、主持本考点的考试,全面负责本考点的工作。

2、培训监考员和考点工作人员,明确职责、任务和分工,熟悉和掌握各种规章制度、考试纪律、监考程序及发卷、答卷的装订与密封等具体作法。

3、向各考场分发各种考试的试卷、草稿纸等,如因试卷不完整、字迹模糊、错装等原因造成考试无法正常进行,须报考区主任批准,使用备用卷。

4、发出考试预备、考试开始、考试终了的信号

5、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

6、验收监考员密封的答卷册和答卷袋,并派专人保管与保卫,按时送到考区指定地点。

7、及时将考试中的违纪舞弊情况请主管部门处理。 

考点副主监考协助主监考做好上述工作。

8. 监考须知及监考要求

考试组织者可以在创建试卷时在【试卷设置】的【防作弊设置】,开启【摄像头监考】并设置需要拍摄照片数量。考生在答题时,要求考生在考试期间开启摄像头,如果系统没有检测到摄像头,考生就不允许参加考试。打开摄像头后,监考官可以在后台查看同步的监控画面,对监控画面进行截图,如果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可以在线发送作弊警告。

扩展资料:

线上考试监考有哪些注意事项?

1、仅支持PC端考试使用,且需有摄像头,系统没有检测到摄像头,考生就参加不了考试。

2、需设置账号登录考试,即指定组考试。

以上就是关于线上考试怎么监考及注意事项介绍,其实优考试在线考试系统不但提供摄像头监考,还提供了防切屏、霸屏考试、人脸识别等防作弊设置供用户选择,保障线上考试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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