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的基本特点

人民公社的基本特征是第一公有和第二公有。指的是公社规模大,便于大规模的综合生产建设,公指的是人民公社比农村生产合作社更加社会主义和集体化。人民公社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结构的基层单位,结合了工农兵、商业、学校,也是社会主义组织的基层单位。

人民公社性质的组织规模

1.农村人民公社是政社合一的组织,是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在农村的基层单位,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权在农村的基层单位。农村人民公社是在先进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基础上,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而形成的。在很长的历史时期里,它是一个互助互利的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多劳多得,不劳无获。

第二,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是生产队。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人民公社的组织可以是两级,即公社和生产队,也可以是三级,即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

3.人民公社的各级组织必须执行国家的政策和法令,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因地制宜地合理管理和组织生产。在人民公社中,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必须密切联系群众,有事同群众商量,听取群众的意见,在人民公社的各级组织中发挥领导和中心作用

四、人民公社的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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