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口设置要求 | 消防救援口的设置

消防救援口设置要求 | 消防救援口的设置

1. 消防救援口的设置

防火窗是指用钢窗框、钢窗扇、防火玻璃组成的,能起隔离和阻止火势蔓延的窗。

二、在窗槛墙不满足0.8米的时候,如果不设置实体墙,就需要用防火窗来分隔。

三、两栋建筑物不满足防火间距时,并在侧面的防火墙上开窗,就需要用甲级防火窗,建规5.2.1条。

四、高层单元式住宅只设一部疏散梯的情况下,要设置防火窗。高规6.1.1条。

五、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每户应有一间房间符合下列规定:1、应在外墙设置,并应设置可开启外窗;2、内外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该房间的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外窗宜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防火窗。

六、设置在防火墙、防火隔墙上的防火窗,应采用不可开启的窗扇或具有火灾时能自行关闭功能

七、规范规定疏散走道两侧隔墙应为耐火极限不小于1小时的不燃材料,所以开窗至少也要乙级防火窗,且应固定或能自行关闭。

八、除建筑高度不大于24m或不大于27m的建筑高度采用B1级保温材料外,建筑外墙上的门窗耐火等 级不应低于0.50h,还要在保温系统中每层设置水平防水隔离带,防火隔离应采用燃烧性能A级的材料,防火隔离带的高度不应小于300mm.

消防救援窗:

一、建筑物与消防车道相对应的范围内,必须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口的入口。

二、厂房、仓库、公共建筑的外墙每层均应设置可供消防人员进入的窗口,窗口的净尺寸不得小于高1.1*宽1米,窗口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m,窗口之间间距不得大于20m,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个,设置位置应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窗口的玻璃应易于破碎,并应设置可在室外易于识别的明显标志。----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2.5条

三、《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1.1条规定,大中型以上商业建筑的外墙三层以上每层设置灭火救援窗(含阳台),其间隔不宜大于40米;每扇窗的面积不得小于1平方米,且净宽不应小于0.9米,净高不应小于1米,外侧有灭火救援专用标识。防火窗耐火的极限时间一般大约在1-5小时左右,不同的防火玻璃所承受的耐火极限不同;

四、消防救援窗口设置标志;

五、门窗幕墙设计要保证救援窗口近距离1100高度、扶手距水平线800高度的条件

2. 消防救援口的设置间距

室外消火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道路宽度超过60m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二、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石油气罐罐区的消火栓,应设在防火堤外。但距罐壁15m范围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该罐可使用的数量内。消火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m;

三、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120m;

四、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150m以内,如消防用水量不超过15L/S时,可不设室外消火栓;

五、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室外消防用水量计算决定,每个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应按10~15L/S计算;

六、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50mm或100mm和两个直径为65mm的栓口;

七、室外地下式消火栓应有直径为100mm和65mm的栓口各一个,并有明显的标志。

第8.3.3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设消防水池:

一、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

二、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且消防用水量之和超过25L/S。

第8.3.4条 消防水池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外消防用水总量的要求。 居住区、工厂和丁、戊类仓库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2h计算;甲、乙、丙类物品仓库、可燃气体储罐和煤、焦炭露天堆场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3h计算;易燃、可燃材料露天、半露天堆场(不包括煤、焦炭露天堆

场)应按6h计算;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火灾延续时间应按本规范第8.2.6条的规定确定;液化石油气储罐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本规范第8.2.7条的规定确定;自动喷水灭火延续时间按1h计算;

二、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水时,消防水池的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消防水池容量如超过1000m3时,应分设成两个;

三、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但缺水地区或独立的石油库区可延长到96h;

四、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

五、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其取水口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40m;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若有防止辐射热的保护设施时,可减40m。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保证消防车的吸水工不超过6m;

六、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并的水池,应有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设施;

七、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有防冻设施。

第四节 室内消防给水

第8.4.1条 下列建筑物应设室内消防给水:

一、厂房、库房、高度不超过24m的科研楼(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除外);

二、超过800个座位的剧院、电影院、俱乐部和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

三、体积超过5000m3的车站、码头、机场建筑物以及展览馆、商店、病房楼、门诊楼、图书馆、书库等;

四、超过七层的单元式住宅,超过六层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底层设有商业网点的单元式住宅;

五、超过五层或体积超过10000m3的教学楼等其他民用建筑;

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

注:在一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内,如有生产性质不同的部位时,可根据各部位的特点确定设置或不设置室内消防给水。

第8.4.2条 下列建筑物可不设室内消防给水:

一、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丁、戊类厂房和库房(高层工业建筑除外);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超过3000m3的丁类厂房和建筑体积不超过5000m3的戊类厂房;

二、室内没有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水池且建筑体积不超过5000m3的建筑物。

3. 消防救援口的设置场所

手动报警按钮都是安装在消火栓箱的左上角或者右上角!或者各个安全出口门的一侧,距离大约1.3M处!

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距离,不应大于30m。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宜设置在公共活动场所的出入口处。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明显的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为1.3~1.5m,且应有明显的标志。

4. 专用消防口的设置

1.确定天花板标高水平线,弹出周边线,安装边龙骨。

2. 弹出相互垂直的十字平分线,并以此确定两条中线,按天花板规格划分距离,打出吊杆位置。

3. 按吊杆位置打膨胀螺栓,挂上吊杆。

4. 综合考虑灯盘、排风口、消防口等安装位置和方法,以确定主龙骨的走向。

5. 吊杆安装在主龙骨上,并调至接近水平。

6. 插上副龙骨拼成所需尺寸的空格。

7. 整体水平调整、消除视觉误差。

8. 安装天花板,四周边不是整板的,按尺寸裁切。

5. 消防救援大队和消防救援站设置

三者从小到大的关系是:中队-大队-支队消防支队:地市级消防部门,设置司、政、后、防四个部门,下辖消防大队,类似公安局消防大队:县市区级消防部门,下辖消防中队,有监督检查权,类似公安分局消防中队:最基层的灭火救援一线部队,无监督检查权,类似公安派出所

6. 消防救援口的设置有哪些

行人消防通道应该具备有应急照明灯,有安全指示牌,疏散通道口有安全出口的标志,通道无杂物,无障碍物堵塞。

7. 消防救援口的设置要求

一、室内消火栓及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水龙的安装

1、室内消火栓及消防软管卷盘和轻便水龙的选型、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试验用消火栓栓口处应设置压力表。

3、当消火栓设置减压装置时,应检查减压装置符合设计要求,且安装时应有防止砂石等杂物进入栓口的措施。

4、室内消火栓及消防软管卷盘和轻便水龙应设置明显的永久性固定标志。

6、消火栓栓口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栓口不应安装在门轴侧。

7、消火栓栓口中心距地面应为1.1m,特殊地点的高度可特殊对待。

二、消火栓箱的安装

1、消火栓的启闭阀门设置位置应便于操作使用,阀门的中心距箱侧面应为140mm,距箱后内表面应为100mm。

2、室内消火栓箱的安装应平正、牢固,暗装的消火栓箱不应破坏隔墙的耐火性能。

3、消火栓箱门的开启不应小于120°

8. 消防救援口的设置要求在什么规范

消防车取水口与被保护建筑物(水泵房除外)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15m,设置取水口方便消防车取水,可以确保消防车在火灾扑救时有足够的水源。

  消防车取水口的设置

  按照规定的吸水口不低于6m的,根据 4.4.5 当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地表水作为室外消防水源时,应采取确保消防车、固定和移动消防水泵在枯水位取水的技术措施;当消防车取水时,最大吸水高度不应超过6.0m;

  2、当井水作为消防水源时,还应设置探测水井水位的水位测试装置。

  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应设置消防水池

  1、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网或入户引入管不能满足室内、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2、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入户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

  3、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建筑室内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9. 消防救援口的设置范围

1、为给火灾扑救工作创造方便条件,保障建筑物的安全,应在小区高层建筑周围设置环行消防车道,当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2、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合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为防止火灾时建筑构件塌落影响消防车道正常作业,消防车道距外墙宜为5m,至少达到3.5m宽,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m,消防车道上空4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并保持24小时畅通。

3、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高均不宜小于4m。消防车道与小区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10. 消防救援窗口怎么设置

消防救援窗也称作为灭火救援窗,是因为不仅有逃生功能,还兼备灭火的功能。很多时候商场发生火灾,里面的人逃不出来,外面的消防队员进不去。有了灭火救援窗,消防人员可以直接从窗口进入室内灭火救援。

原来很多商场的外墙都是玻璃幕墙,发生火灾,被困人员只能从楼道进行疏散。而经过改装后,被困人员无论身处那一层楼,都可以直接打开就近的这些救援窗,将身体与逃生缓降器固定,沿着高楼的外墙向地面缓降逃生。商场里的救援窗,类似大巴车上的逃生窗,供紧急疏散使用。

11. 消防救援窗口标识规范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救援窗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0m,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m,间距不宜大于20m 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 个,设置位置应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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