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医院设置 | 康复医院设置标准1

康复医院设置 | 康复医院设置标准1

1. 康复医院设置标准1

医疗机构类别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妇幼保健院;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四)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五)疗养院;

(六)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七)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

(八)村卫生室(所);

(九)急救中心、急救站;

(十)临床检验中心;

(十一)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

(十二)护理院、护理站;

(十三)其他诊疗机构。

2. 康复医院基本标准最新版

村卫生室(所)设置基本标准

村卫生室是承担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残疾人康复等工作的非营利医疗机构~不设住院病床(产床)~只提供易于诊断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一般诊疗和转诊服务。

3. 康复医院的设置标准

医院分级与分等

医院按其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医院:(病床数在100张以内,包括100张。[作者注]下同)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二级医院:(病床数在101张--500张之间)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三级医院:(病床数在501`张以上)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企事业单位及集体、个体举办的医院的级别,可比照划定。 各级医院经过评审,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确定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注:实际执行中,一级医院不分甲、乙、丙三等。等的划分是按医院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设备条件、科研能力等按1000分计分而划分出来的。)。

各级医院之间应建立与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和逐级技术指导关系。三级甲等医院:医院建设成绩显著,科室设置、人员配备、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工作质量和技术设施等,按分等标准综合考核检查达900分及以上。

三级乙等医院:医院建设成绩尚好,其科室设置、人员配备、技术水平、工作质量、技术设施等,按分等标准综合考核检查达750-899分。

三级丙等医院:医院建设有一定成绩,基本标准考核合格,但与本标准要求尚有较大差距。按分等标准综合考核检查在749分及以下。三级丙等医院应有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4. 一级中医康复医院设置标准

一级医院是直接为社区提供医疗、预防、康复、保健综合服务的基层医院,是初级卫生保健机构。其主要功能是直接对人群提供一级预防,在社区管理多发病常见病现症病人并对疑难重症做好正确转诊,协助高层次医院搞好中间或院后服务,合理分流病人。

二级医院是跨几个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地区性医院,是地区性医疗预防的技术中心。其主要功能是参与指导对高危人群的监测,接受一级转诊,对一级医院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并能进行一定程度的教学和科研。

三级医院是跨地区、省、市以及向全国范围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医院,是具有全面医疗、教学、科研能力的医疗预防技术中心。其主要功能是提供专科(包括特殊专科)的医疗服务,解决危重疑难病症,接受二级转诊,对下级医院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人才;完成培养各种高级医疗专业人才的教学和承担省以上科研项目的任务;参与和指导一、二级预防工作。

一、二、三级医院的划定、布局与设置,要由区域(即市县的行政区划)卫生主管部门根据人群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统一规划而决定。医院的级别应相对稳定,以保持三级医疗预防体系的完整和合理运行

依据医院的综合水平,我国的医院可分为三级十等。

医院分等的标准和指标,主要内容应是:

(1)医院的规模,包括床位设置、建筑、人员配备、科室设置等四方面的要求和指标;

(2)医院的技术水平,即与医院级别相应的技术水平,在标准中按科室提出要求与指标;

(3)医疗设备;

(4)医院的管理水平,包括院长的素质、人事管理、信息管理、现代管理技术、医院感染控制、资源利用、经济效益等七方面的要求与指标;

(5)医院质量,包括诊断质量、治疗质量、护理质量、工作质量、综合质量等等几方面的要求与指标。我国现行的医院分等标准,主要是以各级甲等医院为标杆制订的。甲等医院的标准,是现行的、或今后3-5年内能够达到国家、医院管理学和卫生学有关要求的标准,是同级医院中的先进医院标准,也是今后建设新的医院标准。

5. 三级康复医院设置最新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300张以上,其中康复专业床位75%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骨与关节康复科、神经康复科、脊髓损伤康复科、儿童康复科、老年康复科、心肺康复科、疼痛康复科、听力视力康复科、烧伤康复科中的6个科室,以及内科、外科和重症监护室。

  (二)治疗科室:至少设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室、康复工程室、心理康复室和水疗室。

  (三)评定科室:至少设运动平衡功能评定室、认知功能评定室、言语吞咽功能评定室、作业日常活动能力评定室、心理评定室、神经电生理检查室、心肺功能检查室、听力视力检查室、职业能力评定室中的7个。

  (四)医技科室:至少设医学影像科、检验科、药剂科、营养科、门诊手术室、消毒供应室。

  (五)职能科室(部门):至少设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器械科、病案(统计)室、信息科、社区康复服务部门等科室(部门)。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4名卫生技术人员,其中医师0.2名/床,康复治疗师0.4名/床,护士0.3名/床。

  (二)医师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不低于医师总数的15%。临床科室科主任应当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临床各科室至少有3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三)康复治疗师中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不低于康复治疗师总数的10%。治疗科室科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康复治疗工作5年以上。

  (四)各临床科室医师结构合理,能够满足三级医师责任制等医疗核心制度要求。

  四、场地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95平方米。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米。

  (二)康复治疗区域总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三)医院建筑设施执行国家无障碍设计相关标准。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参照同级综合医院基本设备并结合本专业实际需要配置

  (二)专科设备 

  1.康复评定:至少配备运动心肺功能及代谢功能评定、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肌力和关节活动评定、三维运动分析、平衡功能评定、认知言语吞咽评定、作业评定等设备。

  2.运动治疗:至少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平行杠、楔形板、轮椅、训练用棍、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划船器、手指训练器、肌力训练设备、肩及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电动起立床、治疗床及悬挂装置、功率车、踏步器、助行器、连续性关节被动训练器(CPM)、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制能力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激设备、生物反馈训练设备、减重步行训练架、专用运动平板、儿童运动训练器材、情景互动训练设备以及康复机器人。

  3.物理因子治疗:至少配备电疗(包括直流电、低频电、中频电、高频电疗设备)、光疗、超声波治疗、磁疗、功能性电刺激、传导热治疗、冷疗、牵引治疗设备。

  4.作业治疗: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手功能作业训练、模拟职业作业设备。

  5.认知、言语、吞咽治疗:至少配备认知训练、言语治疗、非言语治疗和吞咽治疗设备。

  6.传统康复治疗:至少配备针灸、火罐、中药药浴、中药熏蒸等设备。

  7.康复工程:至少配备临床常用假肢、矫形器、辅助具制作设备。

  8.水疗:至少配备蝶形浴槽、涡流/气泡浴槽、步态跑台浴槽等设备。

  (三)信息化设备:在住院部、信息科等部门配置自动化办公设备,保证医院信息化建设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四)病房床单元基本装备同三级综合医院。

  (五)有能满足日常诊疗业务需要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诊疗指南和临床、护理技术操作规程等,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6. 一级康复医院设置标准

三级医疗机构设置的标准规定: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5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1)临床科室:设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

  (2)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三、人员:

  (1)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2)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3)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4)临床营养师不少于2人;

  (5)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四、房屋:

  (1)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2)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3)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三级医院:(病床数在501张以上)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企事业单位及集体、个体举办的医院的级别,可比照划定。(注:实际执行中,一级医院不分甲、乙、丙三等的。医院等级的划分是按医院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设备条件、科研能力等按1000分计分而划分出来的)。

7. 康复医院设置最新标准一级

一级乙等医院属于一级医院的一种,它相对一级甲等医院来说,等级较低。它是指直接为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而之所以分为一级甲、乙、丙三个等级的医院主要是经由地(市)卫生局审批决定的。

 一般来说,一级医院的科室设置都应当与一级医院的功能、任务和社区实际需要相互适应。

就临床科学上而言,医院应当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急诊室。此外,有条件的一级医院还应当设儿科、五官科、中医科,家庭病床科等。

同时还应该设置有医院自身的药剂室(含调配室)、化验室和放射室、手术室、处置室、供应室、病案统计室、图书室等医院技术科室。

 除此之外,作为以及医院,应当符合以下预防保健的要求:能够开展社区慢性非传染病的防治、老年保健和精神卫生和社区康复医疗;能够开展计划免疫、疫情处理,同时对“两管五改”能够进行相应的技术指导;能够较好的掌握计划生育四项技术并且同时开展围产期保健、儿童系统保健,对乡村医生、卫生员和接生员也能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指导。

作为一级医院的院长应当熟悉一级医院的管理,并且有经过医院管理专业短期的相应培训。与此同时,医院职工对院领导工作满意度≥80%。社区、合同单位和病人对医院的满意度需≥90%。例外,作为一级医院,应当有自身医院发展的长远规划以及相应的具体实施步骤

 相关人员同时要做好医院相关统计工作,掌握社区人口、生命、疾病(多发病、慢性病、地方病)的动态资料,及时进行分析和提出相应的有效对策,并按照不同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成各种卫生统计报表。

8. 康复医疗中心基本标准

一、科室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张,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米。

二、科室单元设置

至少设置脑病康复单元、骨关节病康复单元、老年病康复单元、疼痛康复单元、儿童康复单元等其中的3个。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2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助理医师,下同)占执业医师比例不低于70%。至少有1名康复专业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

(三)病区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护士长应具备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两年以上康复科临床护理工作经验。护理人员均应系统接受中医基础知识与技能培训。

(四)康复科医生应接受1年以上康复医学专业培养,熟练掌握康复医学基础理论和常用技术;中医类别医师应掌握100首常用方剂。

(五)科室医师结构合理,能够满足三级医师责任制等核心制度要求。

四、康复综合治疗区

康复门诊和综合治疗室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

治疗科室:至少设立针灸室、推拿室、艾灸室、物理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等。

评定科室:至少设立运动平衡功能评定室、认知功能评定室、言语吞咽功能评定室、作业日常活动能力评定室。选配心理评定室、神经电生理检查室、心肺功能检查室、听力视力检查室、职业能力评定室等。可以选择设立康复工程室、心理康复室、水疗室等。

五、设备配备

(一)康复设备

1.康复评定:可配备肌力和关节活动评定、平衡功能评定、认知言语吞咽评定、作业评定等设备。

2. 运动治疗:至少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平行杠、楔形板、轮椅、训练用棍、砂袋和哑铃、墙拉力器、划船器、手指训练器、肌力训练设备、肩及前臂旋转训练器、滑轮吊环、电动起立床、治疗床及悬挂装置、功率车、踏步器、助行器、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平衡训练设备、运动控制能力训练设备、功能性电刺激设备、生物反馈训练设备、专用运动平板、儿童运动训练器材等。

3. 物理因子治疗:至少配备电疗(包括直流电、低频电、中频电、高频电疗设备)、光疗、超声波治疗、磁疗、功能性电刺激、传导热治疗、冷疗、牵引治疗等设备。

4.作业治疗: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作业、手功能作业训练。

5.认知、言语、吞咽治疗:至少配备认知训练、言语治疗、非言语治疗和吞咽治疗设备。

6.传统康复治疗:至少配备针灸、火罐、中药药浴、中药熏蒸等设备。

(二)中医诊疗设备

配备针疗设备(针灸针、电针治疗仪等)、灸疗设备(温灸器、艾灸仪等)、罐疗设备(如火罐)、推拿设备(如推拿治疗仪、手法治疗床)、中药熏蒸熏洗设备(中药熏蒸机、中药熏洗仪等)、中药蜡疗设备、小夹板、小针刀、中医电疗设备(微波治疗仪、中频治疗仪等)、中医光疗设备(红外光疗仪、激光治疗仪等)、中医磁疗设备(磁振热治疗仪、特定电磁波治疗仪等)、超声治疗设备(超声治疗仪、超声雾化治疗仪等)、针灸(推拿)治疗床、骨科牵引床、颈椎牵引设备、腰椎牵引设备、中药饮片柜、中药煎药设备等。

(三)其它设备

配备诊桌、诊椅、治疗车、西药药品柜、石膏剪、石膏锯、多功能抢救床、呼吸球囊、抢救车、急救箱、给氧装置、电动吸引器、冰箱。

9. 一级康复医院建设标准

(一)申请

1、残疾儿童监护人向县残联提出申请,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

2、申请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需填写《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身份证或家庭户口簿、专业资质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书原件。

(二)审核

县残联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经审核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纳入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管理;审核未通过的书面说明理由,监护人对未通过审核有异议的,可向上一级残联提出申诉。

(三)救助

经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并填写《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安置转送表》、《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安置协议》。必要时,由省、市、县残联组织和卫生计生等部门指定的医疗、康复机构做进一步诊断、康复需求评估。定点康复机构由县级以上残联组织会同卫生计生、教育、民政等部门按照公开择优原则确定。

(四)结算

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经县残联组织审核后,由县财政部门与定点康复机构直接结算,结算周期为每半年一结。经县残联审核同意在省外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先由儿童家庭自己垫付,待训练结束后一次性支付给儿童家庭(需提供儿童在机构训练相关档案材料)。

10. 《康复医疗中心基本标准(试行)》

一、门(急)诊大额医疗补助

最高支付限额为5500元;起付标准在职职工为800元,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退休人员为700元,满70周岁退休人员为600元。

二、住院

三、大额医疗救助

一、贵阳医保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 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报销材料

个人将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后,交单位(或社保所)办理报销: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报销流程

城镇居民:

(1)住院发票原件(有财务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

(2)出院小结(加盖就诊医院章);

(3)疾病证明书(加盖就诊医院疾病证明章);

(4)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加盖就诊医院章);

(5)《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未领到《社会保障卡》时无须提供);

(6)《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还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7)转外就医的需提供经过备案的《贵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申请表》;

(8)急救、抢救在统筹地区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须提供医院证明;

(9)在国内探亲或是在外地患急性病住院治疗的,须提供就诊医院的疾病证明书、街道办事处证明。

城镇职工:

(1)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

(2)出院小结(非疾病证明书)应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经过(含手术)、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

(3)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应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及单价等),加盖就诊医院章;

(4)转诊转院的需提供转诊转院审批手续,出差、探亲的需由单位提供出差、探亲证明;

11. 2017康复医疗中心设置标准

申办精神病医院医院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明确的医疗美容诊疗服务范围;

(3)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4)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我部制定了《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现发给你们,为切实做好精神病医院的评审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精神病医院评审是要在实施区域医疗规划的基础上,完善精神病医院的内涵建设,充分发挥精神病医院的整体功能,提高服务质量。要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更不得弄虚作假。

二、精神病医院是数量最多的专科医院,精神病医院评审工作是整个医院评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凡是申请评审的精神病医院都应当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所有配套文件,在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上狠下功夫。

三、适合用此标准评审的医院,必须是以提供精神卫生服务为主,并且精神科病床占医院病床总数80%以上的医院。附设在各级综合医院、门诊部和乡镇卫生院内的精神科,均随原医疗机构评审。

四、同时设有分院的精神病医院,其分院应视为该院整体的一部分,参加评审,不能分开评审。

五、请及时将该标准的执行情况告我部医政司,本标准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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