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灯的设置 | 应急灯的设置规范

应急灯的设置 | 应急灯的设置规范

1. 应急灯的设置规范

应急灯的接线:

我们先来讲只含有应急光源且自带电池的应急灯具,即只含有一个光源。从应急灯具接出来的线最多的情况有4根,一根照明线,一根充电/检测线,一根N线,一根PE线。充电/检测线一端接市电,另一端接应急灯具的自带电池。顾名思义,这根线有双重作用,在市电保持有电的状态下,此线用作给应急灯具的自带电池充电,在市电失电的情况下,通过检测线,将市电的零压信号传送给自带电池,由自带电池供电给应急灯具,从而应急灯具点亮,达到启动应急灯具的作用。这是应急灯具在充电/检测线失电后自带电池供电的强启方式。为保证给应急灯具的自带电池充电,这根线一般情况下都是接通的,即有电状态。

2. 应急灯的设置规范 与实际面积

疏散指示灯规格尺寸

 疏散标志指示灯尺寸说明:例如359*149*23mm、355*145*23mm、360*145*25mm、238*266*45mm,但是国家并没有对安全出口指示灯的尺寸做出明确规定,因而各个产品生产出来的产品可能会不一样,因而选择时可以根据需要任意选择,也可以专门定制。

 输入电压:AC220V充电时间:<24小时、光源:LED超亮半导体发光管、应急功率:6w、电池型号及类别:1.2V800mAh镍镉电池。

 表面亮度:>20cd/平方米、应急时间:≥90分钟、应急转换时间:≤1sec、额定光通量:1.2lm、图案光亮度:最大120cd/平方米,最小15cd/平方米、使用环境温度:-10—50摄氏度。

 疏散指示灯安装要求: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关于疏散指示标志的规定》第9.2.4条款: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第8.2.2项相关规定。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的安装设置标准。

 1.消防应急灯和安全疏散指示灯必须备有两个电源,即正常电源和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备用电源一般由自备发电和蓄电池供给,如采用蓄电池时,其连续供电时间不能小于200min。

 2.消防应急照明灯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照度不应低于0.5lx,使之充分地照亮走道、楼梯及其他疏散路线。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以及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部位,亦须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宜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m。消防应急照明灯和安全疏散指示灯应设玻璃和其他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4.疏散楼梯间应用明显标志标明所在部位和层数,使楼内人员及时了解自身所处的位置,以利于安全疏散。

3. 应急灯设置标准

1、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设置;

2、公共建筑内的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只有当面积小于200平方米时可以设置1个安全出口。其中,公共娱乐场所大于50平方米的应设两个出口;

3、建筑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米,行走距离不大于45米;

4、公共场所内的营业厅、观众厅主要疏散走道应直通安全出口,且室内直通室外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小于3米;

5、公共场所内的营业厅、观众厅等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4米;

6、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门口内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台阶;

7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

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及要求

1、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

(2)、设置在疏散走道上,间距不应大于20米;

(3)、设置在袋形走道上,间距不应大于10米;

(4)、设置在走道转角区,间距不应大于1米,并安装在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

2、应保证疏散标志指向最近的安全出口,并使人员在走道的任何位置都能看见和识别

3、应保证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清晰,不被遮挡。

三、应急照明的设置及要求

1、下列场所应设置应急照明:

(1)、商场、市场、歌舞娱乐放映等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

(2)、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营业厅、餐厅等人员密集场所;

(3)、建筑面积大于100平方米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4)、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避难走道、避难间。

2、应急照明灯具应安装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

安全出口是指符合规范规定的疏散楼梯或直通室外地平面的出口。为了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人员和搬出贵重物资,减少火灾损失,在设计建筑物时必须设计足够数目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在安全技木领域中具有重要意义 。

4. 应急灯按照要求

消防应急灯按照规定的话,一般都是两米左右就需要配一个了,至少现在大部分的建筑里面都是要有这种消防应急灯的。具体的安装要求,我们可以参考一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或者是参考一下《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之所以要求安装这些消防应急灯,那是因为万一出现了火灾,那么这些应急灯将会起到很大的作用,可以更快的帮助消防员来进行工作。

5. 应急灯的执行标准

安全出口标志的高度有规定的。

1、消防应急灯要安装在距地面往上2米-2.5米左右;

2、应急标志要安装在距地面300-500mm左右。

3、 18层及18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

4、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当面积不超过60m2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0.90m。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当面积不超过75m2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m。

6. 应急灯的设置规范有哪些

一、地下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安全出口标志灯的设置必须得符合下列要求:地下建筑的各厅,各室的等出入口需要应急照明灯,地面的水平照明度应该不能低于0。5LX,安全出口的标志最好安装在疏散出口?和楼梯口的侧上方,距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度。其疏散通道应该设在交叉口,拐弯处,安全出口和楼梯间,以便清楚的认识。

而疏散标志灯则应该放置于安全出口的顶端,楼梯口,拐弯处大概位于1-1。2米之间的墙面上,其间距不宜大于10米,最好采用荧光灯或者是白炽灯。

二、备用照明灯的安装要求:

备用照明灯的用途广泛,需要安置于营业厅,急诊室,值班室,配电室,餐厅,计算机室等处,其中变配电室,排烟机室,消防控制室等安装的备用照明灯要保持在正常的照明高度,其他的也应达到正常照明的十分之一,也就是重要的地方需要高亮度的照明灯,而不重要的的地方则可以稍暗一些,手术室、急救室等医用卫生室设备需要安全照明灯,最好采用卤钨灯,也可采用可靠点燃的荧光灯。

三、应急灯的供电方式:

另一个正常的电源或另一路供电线路,可以在出现问题时正常工作,也可选用独立于电源的发电机,或用蓄电池。这些都可以作为应急灯的供电装置。

四、应急灯照明投入转化的时间要求:

疏散地照明不应该大于15秒,商场等人口较为集中的地方不应该大于5秒,安全照明灯不应大于0。

5秒,应急灯的持续时间不应该少于30分,而消防的有关的房间持续工作时间应该不能少于2小时。

五、应急灯的控制要符合下面的要求:

备用等应该设置电路和开关控制,备用灯的使用要放在紧急情况时,待正常照明出现问题时,备用照明灯投入使用,平时不适用的疏散控制应该放置于集中室处理,或者自动控制,不允许就地关闭情况,应急灯的回路上不能设置插座。

当选择蓄电池时应该选择自动充电的功能,应急灯严禁使用调光装置。

7. 应急灯的设置规范要求

民用建筑消防应急照明电源供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疏散照明应由主电源和蓄电池组供电,当疏散照明为二级负荷及以上时,主电源由双电源自动转换箱供给,蓄电池组(EPS)可分区集中设置,也可分散附设于灯具内;为疏散照明供电的双电源自动转换箱、配电箱和EPS箱应安装于防火分区的配电小间内或电气竖井内。

2、当楼层有多个防火分区时,宜由楼层配电室或变电所引双回路电源树干式为各防火分区内的疏散照明双电源配电箱供电。在各防火分区配电间设置疏散照明配电箱,电源由双电源配电箱供给,疏散照明配电箱配出的分支回路不宜跨越防火分区。

3、当疏散照明配电箱在配电小间或电缆竖井内安装,竖向供电时,每个配电箱可为多个楼层的疏散照明灯供电。

4、当疏散照明负荷为三级负荷时,宜由独立的消防疏散照明配电箱供电,可选内附蓄电池组的疏散照明灯具。

5、高层建筑楼梯间疏散照明灯和标志灯,宜采用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分支回路竖向供电。

6、疏散照明除按负荷分级供电外,尚应在灯具内或集中设置蓄电池组供电。

7、备用照明可与疏散照明共用双电源配电箱或疏散照明配电箱。当市电满足供电要求时,不应采用蓄电池组供电;当市电不能满足供电要求设有发电机组时,消防设备机房可设内附蓄电池的过渡照明灯。

8、同一防火分区内的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不应由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同一分支回路供电;疏散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可共管敷设,严禁在应急照明灯具供电的分支回路上连接插座。

8. 应急照明灯设置规范

应急照明的设置要求及照度标准应符合国家防火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

1 应急照明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与其同时使用时,应有单独的控制开关,且控制开关面板宜与一般照明开关面板相区别或选用带指示灯型。

2 应急照明不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不同时使用时,当正常照明因故停电,应急照明电源应自动投入。

3 疏散通道的疏散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0.5lx,人防工程为lx。

4 工作场所内,安全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5%。

备用照明的照度值除另有规定外,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0%。

6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房、配电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继续工作的其他房间的备用照明,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7 公共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应装设出口标志灯。

8 疏散照明宜设在墙面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拐角处,距地面1.Om以下的墙上,直通型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10.Om,袋型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干10.Om,走道转角区疏敦标志灯间距不应大于1.Om。

9 人防工程中,疏散走道指示标志灯的间距应不大于10m,距地高度为1.00—1.20m。

10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蓄电池按90min配置,灯具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9. 应急灯的设置规范标准

1. 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人员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应设置疏散照明。疏散通道的疏散照明照度值不低于0.5lx.

2. 应急照明时间不小于90分钟。

3. 应急转换时间不大于5秒钟。

瓦兹照明LED油站灯的应急是直接采用防爆大应急装置,应急时间90-120分钟,应急功率30W,应急亮度超高,满足加油站应急照明的需求。

10. 消防应急灯设置要求

1、在工程设计中,为了方便平时维护管理,消防应急照明最好按层以专用馈电回路供电。  

2、为保证消防应急照明供电电源的可靠,有条件的应由变电所的低压应急母线段供电,即当用柴油发电机组做应急电源时,只要发电机投入使用,它就有电继续保证供电。  

3、在火灾状态下,靠近地面的烟少、氧气多,人疏散的本能反应是弯腰或匍匐前进,因而局部高照度照明比高位安装带来的均匀照度更为有效。所以应提倡低位安装,即在靠近地面或在地面高度上提供疏散应急照明。  

4、应急灯均以放电状态出厂,使用前必须进行20小时的充电,才可进行放电。  

5、使用中的应急灯具应定期进行性能检查,每半个月或一个月通过连续开关试验,以检查电路转换及电池的应急功能,并进行放电,以延长电池使用寿命。  

6、做好配电线路的防火保护,暗敷时敷设在非燃烧体结构内,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明敷时穿金属管,并在钢管外面刷防火涂料或采用其它防火措施;线路采用防火电缆或耐火电缆、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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