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文的作者是指

行政公文的作者是指发文机关,公文的法定作者是指依据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章程、决定设立的,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法定职能权利、承担一定任务和义务的机关、团体或者代表组织的领导人。

行政文件

行政公文的作者是指公文是法定机关和组织在公务活动中按照特定的文体和一定的处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材料,也称公文。

无论是从事专业工作还是行政事务,都要学会通过公文传达政府法令政策和处理公务,保证各种关系的协调,对事务做出决策,使工作正确高效地进行。

我国的公文具有统一性的特点,其格式、种类、行文规则、处理方式都是国家统一的,一般按照GB-T 9704-2012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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