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关于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0号)

迪庆州关于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0号)

迪庆州关于疫情防控措施动态调整的通知(10号)

1.所有进出Di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落地检查”。7天内,凡在省内外边境县(市)居住过、有本地疫区居住史者,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3天2检”,即在机场、客运站、交通卫生监测服务点、免费核酸检测点落地检查后,每隔24小时再次进行核酸检测。所有离开Di的人(包括该州居民)必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两七天内,在内蒙古呼和浩特、锡林郭勒、乌海、赤峰,新疆乌鲁木齐、巴州,河北邢台等地居住过的,隔离七天。

三七天内,在甘肃兰州、庆阳、武威等地居住过的人员,实施“3+4”(即3天集中医学观察,4天居家健康监测)的控制措施。没有家庭健康监测条件的,就去指定酒店集中健康监测。

在四七天内,在西藏拉萨居住过的人将接受3天的家庭健康监测,期间将进行两次核酸检测。没有家庭健康监测条件的,就去指定酒店集中健康监测。

5.进入各种公共场所,要自觉配合“卫生码”、“乘车码”的检查。入住或进入各种宾馆、酒店、营业性封闭场所时,应在48小时内出具核酸阴性证明。各景点和藏民家访要严格核对行程编码和卫生编码。省外、省内边境县(市)和当地有疫情地区的游客,必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景区和藏族群众家访。旅行社、酒店、宾馆应提醒上述游客及时进行核酸检测,以免耽误行程。

不及物动词你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坚持佩戴口罩的标准,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的通知内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来源:迪庆州疫情应对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上映日期: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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