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广告费归谁

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每个小区的电梯或者是一些公共区域等都会看到一些广告,不少业主有些疑惑,这个物业广告费是归谁所有,那么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

物业广告费归谁?

物业广告费是属于该小区内所有业主的,物业公司只是代收,但业主也不能私自挪用,因为这些费用都是用于小区内的公共建设或其他费用中,但是在使用时必须要经过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物业管理条例》的第55条规定,如果将小区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进行经营的,应征得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之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到的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按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根据《物权法》内第八十二条规定,管理物业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和附属设施的物业公司或者是业主委托管理人应接受业主的监督;物业公司是受业主们委托来管理小区的,所以小区中属于全业主共有的部分,物业公司的职责就是管理,只有业主们才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且物业公司如果要将小区内的公共位置给商家发布广告的话,应征得全小区内业主们或者业主委员会同意,物业没有权利擅自将商家的广告设置在小区公共位置内。

物业公司利用小区内公共设施经营所得收益,应当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按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但物业公司为设置广告付出的人力等是对业主的一种服务,所以在经过业主们同意之后,是可以收取一定的劳务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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