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顶账房是如何上当的(抵账房走售楼处流程)

今天我们来思考一个问题:

假设有一个房地产开发商,欠混凝土厂商100万元原料款;而混凝土厂商欠一名老员工100万元薪酬。而房地产开发商手中正好有一套价值100万元的商品房,且该老员工正想购买一套100万元的商品房,请问房地产开发商是否可以直接将房,免费出售给该老员工,然后开发商欠的原料款、混凝土厂商欠的工薪全部抵销吗?如果可以,那么房地产公司和混凝土厂商的会计如何记账?这会不会产生偷税漏税的嫌疑?

首先,这里牵扯一个问题,通过梳理三者关系如下:

1.房地产开发商有一套价值100万元的待售房、100万元的欠款;

2.混凝土厂商有100万元的应收款、100万元的应付职工薪酬;

3.老员工有应收还未收到的100万元工资、还需购买的100元房产一套。

若直接抵账成交,那么房地产开发商记账如下:

库存商品-房100万元

应付账款-混凝土款100万元

混凝土厂商记账如下:

应收账款-混凝土款100万元

应付账款-职工薪酬100万元

我们看到,上述成交过程中,开发商与混凝土厂商的会计记账中,均未涉及现金流量表。

通常情况下,若开发商搞到100万元的过桥资金,那么记账如下:

现金100万元

应付账款-过桥资金100万元

房地产开发商偿还混凝土厂商借款,开发商记账如下:

应付账款-混凝土款100万元

现金100万元

混凝土厂商收到资金,混凝土厂商记账如下:

现金100万元

应收账款-混凝土款100万元

混凝土厂商支付老员工薪酬,然后记账如下:

应付账款-职工薪酬100万元

现金100万元

老员工收到100万元现金,从开发商手中购买商品房,开发商再进行记账:

现金100万元

库存商品房- 100万元

开发商偿还100万元过桥资金,记账如下:

应付账款-过桥资金100万元

现金100万元

另外,开发商支付100万元过桥资金利息费用,记账如下:

管理费用-过桥资金利息X元

现金X元

由于这个过程比较繁琐,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开发商需要对过桥资金额外支付利息费用,这就无形中增加了一笔开支,非常得不偿失。因此,他们会选择第一种直接“顶账”。

看完这些,你就知道市场上会出现那么多“顶账房”“抵账房”的原因了,并且也知道“现金”的作用了。

为什么市场上会有“顶账房”“抵账房”?

你会购买“顶账房”吗?单选不会0如果便宜的话,可以考虑0会00 人参与 还有 6 天 10 小时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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