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再就业的退休人员,应按劳动关系处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已经享受养老待遇或者退休金的人员,双方形成的雇佣关系应当按照雇佣关系处理”。因此,企业招用退休职工,双方属于劳动关系,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的保护。